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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和执法监督专题辅导班的通知(粤安监管[2003]137号)
粤安监管[2003]137号
颁布时间:2003-07-16
2003年7月16日 粤安监管[2003]137号 各县(区、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鉴于近年机构改革,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调整变动较大、相当一部分安监干 部业务生疏,部分市近期报来的事故调查报告存在问题较普遍等。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省局决定举办“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和执法监督专题辅导班”。现将办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县(区、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或分管法规工作的副局长、局负责法规 工作部门(科、处)负责人。 二、内容: 事故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关安全生产执法知识等。 三、时间:2003年8月1日—2日 四、地点:广东省经贸委招待所(广州麓苑路36号) 五、费用:资料费、辅导费共25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办法:各地于7月25日前将本局参加培训的人员情况传真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七、参加人员需自备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办理证书用),在报到时上交。 八、请参加人员于7月31日直接到省经贸委招待所报到、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芬 电 话:020-83133219 83133327 传 真:020-83133294 83133219 省经贸委招待所联系人:欧阳录德 电话:020-83595020—1118 手机:138221935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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