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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粤财会[2002]58号)
粤财会[2002]58号
颁布时间:2002-11-15
2002年11月15日 粤财会[2002]58号 各市、县、自治县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 知》(财会[20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函告 省财政厅(会计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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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安等部门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粤财预[2002]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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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建房字[2002]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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