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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颁布时间:2003-05-07
2003年5月7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关于废止〈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3年2月19日 市政府第11届1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 张广宁 二○○三年五月七日 关于废止《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市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需要,现 决定废止。本市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分级审批与管理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已另行制定规范性文 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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