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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粤府[1999]33号
颁布时间:1999-04-13
1999年4月13日 粤府[1999]3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199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请贯彻执行。作为改革开放先行 省,我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应更具特色,更有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中央科教 兴国战略的重大部署,结合实施我省的“科教兴粤”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 的战略地位, 认真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要将本行动 计划与《印发广东省“九五”及2010年人才规划纲要的通知》(粤府[1998] 18号)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相衔接,特别要落实普通高等教育重点工程、职业技 术教育工程、用人机制系统工程、人才资源开发辅助工程、骨干人才培养工程和行业 人才配套工程等6大重点工程项目, 为我省 “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打下坚 实的人才基础。 附:《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1999]4号)(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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