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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1999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粤府[2000]65号
颁布时间:2000-10-25
2000年10月25日 粤府[2000]6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1999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按照《广东省“九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 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把培育、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 抓,绝大多数分管领导认真负责,认识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和指导林业 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使我省森林 资源稳定持续增长,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巩固和发展了十年绿化成果。至 1999年底,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082万公顷,林地绿化率为90.7%,迹地 更新率为91.5%;活立木蓄积量3.08%亿立方米,年净增率2.6%;森林 总采伐消耗量745万立方米,为国务院批准下达我省年森林采伐限额1200万立 方米的62%;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776‰;森林病虫害发生率为4.5%,防 治率为83.75%;征占用林地审核率为90%;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率为2.8%, 各市均控制在5%的预期目标以内。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 核奖惩办法》的规定,经省林业主管部门综合考评,现将1999年度全省森林资源 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韶关、中山、江门、深圳、阳江和茂名等市,落实责任制比较好,森林资源 的培育、保护和管理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特别是韶关市政府贯彻目标责任制工作认真 扎实,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责任书规定的标准,总分获得98分,被评为第一名,给 予2万元奖励;中山和江门市能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促进森林资源稳定增长,较好地 完成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总分获得96分,被评为第二名,各奖励1.5万 元;深圳、阳江、茂名市总分获得95分,被评为第三名,各奖励1万元。对以上各 市予以通报表扬。 二、一些地方虽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但工作不够扎实,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存 在不少问题。其中,汕尾市迹地更新欠账多,迹地更新率只有52. 7%;森林火灾 受害率为.7‰,超过1‰;特别严重的是汕尾城区柏嘉实业有限公司在国务院决定 冻结征占用林地期间,非法占用林地4.3公顷。该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考核 总分只有54分,现予以通报批评。 希望受表扬奖励的市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 尚未达到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的市要认真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 护管理,积极开展林业第二次创业,确保森林资源稳定持续发展。 附:1999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表(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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