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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三年一中变”规划〉的通知
穗办[2000]12号
颁布时间:2000-05-09
2000年5月9日 穗办[2000]12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三年一中变”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现“三年一中变”规划,对 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使广 州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文明法治的同步提高,为 广大市民提供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2010年一大变”打下坚实的基础,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规划》要求,精 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确保“三年一中变”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O年五月九日 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三年一中变”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以及 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率先基本实现现 代化统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全局,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市原则,以迎接 九运会为契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现代化管理和 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现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文明法治的同步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协 调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2010年一大变”,建 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确保城市建设、发展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快以 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城市交通网络系统;实施城市环 境综合治理,营造卫生整洁、安全文明、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加强以大气环境和水 环境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实现“一控双达标”;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和城市园 林绿化建设,构筑凸现山水城市特色的花城风貌;推进城市标志性建筑和形象工程建 设,塑造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文明新形象;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依法治市和城 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以文明社区建设为重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 力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和提高市民的现代文明素质,到2001年把广州建设成为全省 文明城市。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 1.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布局,促进城市向东、南部地区发展。 2000年完成广州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规划战备研究、城市绿化系统规划、道路交 通网络规划、南部地区(大石、钟村一带)发展规划研究、新机场周边地区控制性规 划、城市组团隔离带规划。2001年完成东部地区(南岗、新塘一带)发展规划研 究、花都新华片区、番禺市桥片区和南沙片区总体规划修编。 2.加强园林绿化规划。2000年完成白云山东南部绿化休闲带规划、珠江(华 南大桥至虎门大桥)两岸绿化景观规划、城市广场体系规划、海心沙文化广场规划、 东风小洲公园规划、麓湖半山公园城市设计、中央广场城市设计深化方案、海珠桥南 广场城市设计、丫警沙岛城市设计、海珠果树生态保护区规划实施方案。2001年 完成南湖国家旅游渡假区规划修编、帽峰山生态公园规划、箩岗香雪公园二、三期规 划、麓湖公园规划。 3.完善城市中轴线、城市中心区和城市重点地区的规划设计。2000年在新城 市中轴线规划研究方案的基础上完成珠江新城段中轴线城市设计和赤岗段中轴线城市 设计、城市传统中轴线保护控制规划、天河体育中心至黄埔大道段城市设计。200 1年完成整体空间城市设计、主要街道空间特色规划以及旅游体系规划。 4.完善旧城传统人文景观保护规划。2000年完成海珠石保护规划、聚龙村保 护规划、西关传统街区与荔湾风情保护规划、华侨新村保护规划、文德路传统特色街 道保护规划、五仙观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华林寺历史地段保护规划、长洲岛历史文化 保护区规划。2001年完成旧城历史风貌保护规划、骑楼街保护与建设规划。 5.深化道路系统规划。2000年完成“九运会”期间交通专项规划、城市次干 道路网深化规划、城市近期交通改善实施方案、城市道路断面改造规划、停车场布局 规划研究、芳村区交通规划、港前路等拓宽规划、轨道交通线网深化规划、京珠高速 公路广州东线布局部线路调整规划研究、流花火车站北广场规划研究。2001年完 成全市立交桥规划方案、客货运枢纽规划、城市进出口道路规划。 6.产业结构区域布局规划。2000年完成工业用地布局调整规划、广州国际生 物岛规划。2001年完成科学城中心区及各功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仓储用地布 局调整规划。 7.完善环境保护规划。2000年完成沙河涌、马涌和花地河沿线整治规划、广 州氮肥厂原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完成荔湾涌、黄埔涌和沙基涌沿线整治 规划、划定流溪河沿岸控制保护区并提出整治与保护措施、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用地 调整利用规划、调整环境功能区布局规划、制定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系统规划。 8.完善市容市貌综合治理规划和村镇规划。2000年完成沙和路、龙溪路、广 花路、广园路等四条城市进出口道路的沿线环境整治、土地利用与景观规划、环城高 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规划、沿江路商业复兴与建筑立面整饰规划、流花火车站和环市 西路地区、火车东站地区和中山路、珠江两岸、内环路、外环路、机场路、广州大道 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搞好城乡结合部村镇规划,制定三条城中村重建试点规划、 城乡结合部三条新村建设试点规划。 9.完善城市综合配套设施规划。2000年完成全市加油(气)站布点规划、 专业批发市场规划、地铁二号线沿线即三元里至琶洲土地利用规划;城市灯光景观系 统规划;全市商业网点布局系统规划。2001年完成地下空间(人防)综合利用规 划和居住区空间体系规划。 10.完善现代化中心城市标志性建筑设计竞赛机制。2000年继续完成广州 歌剧院、广州报业文化广场、广州国际会展中心的国际建筑设计竞赛工作,同期开展 广州北站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和新客运港客货运大楼及观光塔的国际建筑设计竞赛工作。 2001年完成广州博物馆的国际建筑设计竞赛工作。 11.强化城市规划管理。2000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广州 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利用与管理政策研究、法定图则编制方法与审批规 定研究、公建配套设施规划、管理与实施研究、分区规划调整前期研究和城市规划成 果建库。2001年完成分区规划调整工作和法定图则编制试点工作。 (督办牵头部门:市规划局;督办协作部门:市建委、国土房管局、市政园林局、 环保局、工商局、市容环卫局、经委、交委、科委、农委、水利局、文化局)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0年完成城建投资140.23亿元。20 01年城建资金投入及部分工程项目待定。 2.重点道路工程建设和主要道路改造工程。2000年完成东南西环高速公路、 丫警沙大桥、新机场高速公路三元里立交、禺东西立交、东晓南路(地面及排水工程)、 黄埔大道、增搓路方向联络道、广园东路(禺东西路一丰乐立交)等新建道路。20 01年完成北二环高速公路、新机场高速公路一期、珠江两岸景观工程及道路(沿江 路侧人民桥一珠江大桥、芳村长堤路)、广园东路(丰乐一增城)、广州新体育馆和 黄村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周边道路交通配套工程建设。2000-2001年完成旧广 从公路、大金钟路、小北花圈、天河路(天河立交一天河东路)、童心路至麓湖路、 旧广花路、广汕路等道路改造工程。 3.交通枢纽和电信建设。2000年完成新机场建设投资23.76亿元、地 铁二号线建设投资14.47亿元。2000年-2001年分别安装1万门IC卡电 话和30万门有线电话,配合主要道路、繁忙区域地段的整治要求安排通信线路下地 工程。 4.环保基础工程和绿化工程建设。2000年完成沿江路截污渠箱工程,完成 珠江公园(广场)工程建设;2001年完成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兴丰垃圾填埋场 一期工程建设,动工建设西朗和沥沼污水处理厂,并开始动工东濠涌、新河浦涌西段 截污工程。 5.城市交通和消防设施建设。2000-2001年完成60个路口渠化改造; 2001年增加一批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灯,更新改造及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 标志内容采用中英文对照,扩展交通监控设备,增设可作拍摄违章、宏观监控用的移 动球型摄像机和数码监摄仪。2000-2001年,完成特勤一中队、吉山和珠江 新城消防站的建设;购置各类消防车10辆,建造消防船一艘;修复和补装1200 个消火栓。逐步整治疏通全市的消防通道。 (督办牵头部门:市建委;督办协作部门:市交委、规划局、市容环卫局、公安 局、公安消防局、交警支队、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公路局、电信局、道路扩建办) (三)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1.整治市容环境卫生。2000年一、二级马路16小时保洁率达100%, 2001年三级马路16小时保洁率达2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00年为73 %、2001年为75%。市区常住住户上门收垃圾率达到95%,并启动垃圾分类 收集工作,垃圾分类收集率2000年达20%、2001年达40%;力争建成垃 圾分拣中心。2000年实现城乡结合部和广深、京广、广三等三条铁路广州市区段 及广佛高速、广深高速、广清高速、华南快速干线四大出口垃圾统收统运。2000 年新建公厕11座,改造公厕75座,建垃圾压缩站10座,2001年公厕总数达 652座(其中流动公厕110座),垃圾压缩站总数达100座。2001年10 0%实现“门前三包”,有偿代管。按市政府通告(穗府〔1999〕72号)规定 完成全市防盗网清拆和改造工作。逐步解决变压器入室问题。(督办牵头部门:市市 容环卫局;督办协作部门:市建委、市爱卫办、工商局、市政园林局、城管综合执法 支队、电信局、电力局,省、市有线电视台) 2.清拆违法建筑。2000年10月前,各单位按照1999年5月20日签 订的《责任书》任务要求,继续完成各项清拆任务;全面完成机场、车站、港口码头、 公园、体育场馆、高速公路、立交桥底、客运货运站场等清违整治任务;完成宽26 米以上规划路两侧200米和连接规划道路出口的内街(巷)纵深200米、两侧2 00米,九运会赛事必经路段和高架路、内环路、环城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两侧 200米范围内的清拆(包括屋顶、阳台)整治工作,并进行绿化、景观建设和整饰。 2001年10月前继续进行上述主要路段的清拆和复绿工作。制止和拆除在建中的 违法建筑,带农村的区达98%以上,其它的区达100%。(督办牵头部门:市规 划局;督办协作部门:市城管办、国土房管局、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电信局、电力局, 省、市有线电视台) 3.整治乱摆卖、占道经营。2000取缔主要道路、人行天桥、过街隧道、商 业步行街、跨江大桥、站场等窗口地段和省、市、区机关、部门等单位周边200米 以及城市中心区农贸市场周边200米乱摆乱卖行为,基本实现无饮食大排档占道经 营及非法个体饮食摊档随街设档;2001年城区基本消除“六乱”现象。新建和改 建高标准肉菜市场,2000年新建19个、2001年新建10个(见附表一); 利用闲置空地建立一批临时摆卖点,引导街头摆卖者入内摆卖,做到管理、卫生、公 平三到位;规范三车修理摊档,取缔一、二级马路两旁的三车修理档。(督办牵头部 门: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督办协作部门:市商委、交委、工商局、市政园林局、公 用事业局、卫生局、环保局) 4.整顿交通秩序。实施广州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2000年强化摩托车 管理,全天禁止非广州市区牌照摩托车进入市区范围,并在中心城区选择一、两条道 路试行摩托车禁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市区交通秩序整治,主要道路(具体名称 见附表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的遵章率分别达95%、85%,其它道路遵 章率分别为90%、75%,行人遵章率有明显的提高;2001年基本实现行人、 车辆各行其道。2000年上半年组织实施《广州市公共交通改善方案》,改善市区 公交整体布局以及与地铁交通的衔接;试行公交优先制度,开辟中山路等9条公交专用 车道;“一区三边”的交通标志(含公交站牌)采用中英文标识,逐步采用统一标准。 2000-2001年结合道路改造,设立一批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更新和淘汰已到 报废年限的出租车,建立公共交通电子收费系统,提高城市公交的安全服务质量;推 进绿色交通工程(电车),新开及调整电车线路6条。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全面整治 市区道路停车秩序,严格处罚乱停乱放车辆违章,重新划定道路禁停标志线,在符合 条件的路段设立2000个泊车咪表,实行收费管理。按规划逐年建设一批公共停车 场(库);2000年撤消所有违章车辆保管站;2001年基本实现道路停车秩序 规范化。(督办牵头部门:市公安局;督办协作部门:市建委、交委、公路局、公用 事业局、市政园林局、交警支队、城管综合执法支队) 5.整治珠江沿岸。2000则年10月前,重点整治珠江前航道,完成珠江沿 岸纵深200米范围的清拆违法建设任务,按计划展开沿岸客、货运码头的撤销、拆 迁工作,规范允许保留的码头,整治沿岸影响景观的各类摊档、飘蓬、广告、标语、 指示牌、招牌及违法建(构)筑物;整治珠江沿岸视线范围内的防盗网、“三线”; 按统一规划完成重要标志性建筑物的灯饰建设;2001年10月前完成珠江两岸景 观工程(沿江路侧人民桥一珠江桥,芳村长堤路)和灯饰建设及各项整治工作。(督 办牵头部门:市建委;督办协作部门:广东海事局、市水利局、市容环卫局、规划局、 工商局、公用事业局、道路扩建办、珠江共建办、绿委办、电信局、电力局,省、市 有线电视台) 6.整治铁路沿线。2000年10月前拆除广深、京广、广三铁路广州市区段 沿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的80%,2001年全部清拆完毕。建立、 健全铁路环卫管理机构和制度,按照环卫作业标准配置环卫队伍,以解决垃圾出路为 重点加强沿线环卫保洁工作。2000年完成铁路沿线排水系统改造工程的80%, 2001年10月前全部完成。并全面完成路树改造,增种绿地绿篱、花带景观建设 和路灯、路标、护栏及岔道口翻新整饰工作,确保沿线市容美观、洁净。(督办牵头 部门:市规划局;协作单位:广州铁路集团、市爱卫办、市容环卫局、市政园林局、 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绿委办) 7.整治城市进出口。2000年10月前,完成公路、高速公路15大进出口 道路(见附表三)红线退缩范围内及两侧200米违法建筑的清拆工作;完成旧广从 路、沙太路二期改造和绿化工程;2001年完成广汕路(北环至龙洞)、106国 道、广佛出口、广深公路(开发区至南岗段)改造和绿化及沿线两侧立面整饰工程。 2000年、2001年分别建成一批港湾式公交车停靠站和景观点。整顿和撤销不 规范站场,2000年建设2个、2001年建设5个交通站场。2000年建成芳 村滘口客运场和黄金圈、白云、沙太货运场,并完成这些客货运站场与市区公交站场 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2001年建成海珠、黄埔客运场及大朗、长安、黄埔集 装箱货运场,待公路中心枢纽建成后即撤消5个过渡性的客运场和14个临时货运场。 逐步实现长途客运与市区公交在郊外接驳。(督办牵头部门:市交委;督办协作部门: 市城管办、交警支队、市政园林局、规划局、公路局、公用事业局、市容环卫局、城 管综合执法支队、电信局、电力局、华南路桥实业公司、省公路建设公司,省、市高 速公路总公司,省、市有线电视台) 8.整治建设工地。2000年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95%以上(中心城区 工地达标率100%),文明工地率40%〈其中样板工地率25%);2001年 文明施工达标率98%以上,文明工地率50%(其中样板工地率30%)。200 0年整顿停工、闲置工地100个,2001年整顿50个。建设工地无“四害”滋 生,“四害”密度符合所在区标准。2000年10月前完成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查 验工作,取缔挂靠车辆,杜绝“野鸡车”偷运余泥渣土现象。加强夜间施工噪声管理, 严格审批制度,落实巡查制度,重罚违规者。按计划强化对闲置地、块的清理和整顿 工作。(督办牵头部门: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督办协作部门:市建委、交委、国土 房管局、爱卫办、计生委、城管办、交警支队、市容环卫局、环保局、卫生局) 9.整治河涌。按照“管、修、建”相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2000则年1 月至10月重点完善24条(市政管辖7条、水利管辖17条)河涌的整治、清淤和 管理工作。全面清拆河涌两岸违章建设,2000年基本完成市政管理的沙河涌、沙 基涌、司马一澳口涌、荔湾涌、东濠涌、新河浦涌、马涌的清疏和两侧200米违法 建筑清拆任务;整饰市政管辖的七条河涌两岸建筑物立面,清拆防盗网,规范横跨两 岸“三线”。2001年基本完成水利管辖的景泰涌、新市涌、南岗涌、乌涌、沙河 涌上段、猎德涌、深涌、黄埔涌、塞坝涌、西禄涌、瑞宝涌两侧违法建筑清拆任务。 市政管辖的河涌重点做好防洪截污、绿化景观建设。同时兼顾环境、文化建设。20 01年河涌清淤、保洁和堤岸改造扩大到40条。(督办牵头部门:市水利局;督办 协作部门:市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环保局、工商局、规划局、城管综合执法支 队、电信局、电力局,省、市有线电视台) 10.整治城区主要区域市容景观和创建市容达标路。各区选定一个商业、文化、 旅游中心区域,进行市容景观整治建设,2000年3月前报市规划局确定,200 1年10月前按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分步实施主要道路沿线,内环路沿线、 新、老城市中轴线等专项城市景观整治建设规划,至2001年10月前基本完成。 2000年10月前完成南越王墓、六榕寺、镇海楼、五仙观、陈家祠、三元里抗英 纪念碑、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黄埔军校、十九路军烈士陵园、农讲所、圣心大教 堂(石室)、沙面等历史文化古迹周边200米、清拆违法建筑工作。2001年全 面完成上述区域“三线”规划、防盗网清拆和改造、立面整饰、古迹翻新整饰及绿化 美化工作。各区在现有市容达标路的基础上,提高标准和档次,完成两旁200米违 法建筑清拆、防盗网整改、“三线”规划管理和立面整饰,门牌号码清晰醒目,做到 “路平、灯亮、楼洁、线齐、牌明”,花株绿地问种,形成绿化景观带;2001年 各区再创建2000米市容达标路。(督办牵头部门:市建委;督办协作部门:市城 管办、综治办、市容环卫局、市政园林局、工商局、公安局、规划局、国土房管局、 电信局、电力局,省、市有线电视台) 11.整治户外广告、招牌。2000年完成对全市窗口地区、主要进出口、珠 江两岸、主要道路违章或有碍景观的户外广告、招牌的清拆工作。巩固户外香烟广告 的整治成果。完成全市候车亭广告设置的整治和规划工作,原则上停止审批张挂横额、 标语等形式发布的商业广告,并加大对乱张贴、乱拉挂广告的处罚力度。2001年 完成对其它道路广告、招牌的整治工作。(督办牵头部门:市工商局;督办协作部门: 市规划局、市容环卫局、市政园林局、城管综合执法支队) 12.城区除“四害”工作。2000年继续巩固灭鼠灭蝇灭蟑达标成果,并全 面开展灭蚊达标活动;从4月至11月每月开展一次除“四害”统一行动,全面清理 电缆沟、下水道等卫生死角,消灭蚊蝇滋生地;加强防鼠防蝇设施的基础建设,合格 率2001年达95%以上;2001年10月份前机关院校、服务单位、九运会馆 场周边、旅游风景区200米范围,物业管理小区以及中心城市实现灭蚊工作达标, 除“四害”工作资料齐全,监督检查经常化。公共场所除“四害”经费由市、区、街 共同投入,每年人平不少于2.5元。(督办牵头部门:市爱卫办;督办协作部门: 市建委、商委、体委、人防办、卫生局、市政园林局、环卫局、电信局、电力局、公 用事业局、国土房管局、旅游局、城管综合执法支队) 13.加强出租屋、外来人口管理。2000年完善出租屋、暂住人口管理办法, 建立出租屋、外来人口管理部门责任制,加大对屋主不履行治安责任的处罚力度,增 加科技管理的投入,建立起全市暂住人口信息库。对出租屋的数量、面积、暂住人数 和外来人员基本情况,各区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整治,全市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整 治。2000则年继续清拆城乡结合部、山边闲地内的盲流窝棚,2001年全面拆 除完毕。继续加强遣送“三无”人员,重点在“一区三边”范围打击利用乞讨营利的 为首分子,做到繁华区域,省、市、区府及部队机关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盲流乞讨 人员,重大节目和九运会前后街头基本无盲流乞讨人员。(督办牵头部门:市综治办; 督办协作部门:市公安局、计生委、民政局、国土房管局、劳动局、城管综合执法支 队) 14.整治城乡结合部。镇街共管的街辖村委会,过渡到街管体制,并逐步撤销 村委会,建立居委会;其它镇管村积极推进城市化管理(城乡结合部建制村见附表四)。 2000年至2001年,带农村的区每年按村镇规划建成一条农民样板新村;20 01年各村道路、小巷基本实现硬底化,排水实现暗渠化(镇管村完成80%)。改 造连接市政道路的村级道路,搞好绿化、美化,并逐步向市政道路管理体制过渡。2 000年完成整顿农贸市场、工业品批发市场、货运停车场,关闭违法站场,做到依 法开办、持证经营。巩固灭鼠达标,降低蝇、蟑、蚊密度,控制以“四害”为传媒的 传染病发生。积极推进村级公园建设,兴建绿化景点。各村按照城区最低标准配备环 卫队伍,完善清扫制度,2000年清扫覆盖率达71%,2001年达72%;垃 圾处理率100%。2000年村内公厕100%合格。整顿、规范田头农棚容貌。 排灌渠道顺畅,经常保洁(督办牵头部门:市爱卫办;督办协作部门:市建委、交委、 商委、农委、综治办、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环保局、工商局、公路局、 民政局) 15.整顿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饮食行业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和日常检查监督制度。 整顿全市中小饮食店档的生产,规范经营面积、生产加工流程布局,改善厨房设施和 环境卫生状况。规范熟食店的卫生设施,加强烧烤熟肉和熟食店的卫生管理,严禁病 死禽畜进入烧烤加工厂(场),取缔无证非法熟食烧烤加工厂(场),建立定期检查 制度,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2000年10月前,中心城区、近郊区的主要区 域整改率分别达80%和60%;2001年10月前中心城区、九运会馆场区域达 100%,其它范围达90%。2000年10月前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健康检查管 理,规范从业人员的卫生服务形象,提高饮食行业服务素质。落实和完善防鼠防蝇设 施建设,2001年合格率达95%(督办牵头部门:市卫生局;督办协作部门:市 爱卫办、工商局、环保局、城管综合执法支队)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总督办牵头部门:市文明办、建委) (四)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法规建设和执法。2000年,制定《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 定义修改《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等法规和规章,建立和健全环境执法监督 制约机制。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现场执法,依法查处各 种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2.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治理:2000年按照国家考核指标,全市工业废 气达标排放,完成有关大型企业脱硫示范工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2000年7 月1日起,对不符合国家《轻型车污染排放标准》规定的新的轻型汽车,市工商部门 不予发放销售认证,市环保部门不予发放排气合格证,市公安部门不予上牌;制定实 施广州市在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2001年,消除90%机动车冒烟现象。饮食服 务业烟气污染整治:2000年全面治理饮食业油烟污染。全面推进建筑工地、道路 建设扬尘防治工作;到2001年,城区空气质量主要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水污染防治。工业废水治理:2000年,按照国家考核指标完成全市工业 废水排放达标任务。2001年,完成流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禽畜饲养业的污水治 理,完成石井河、卫生河首期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荔湾湖、东湖湖水变清工程。完 成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动工建设西朗和沥滘污水处理厂。 4.噪声污染治理。2000年完成对工业、饮食、娱乐服务业等噪声严重扰民 点的限期治理,建筑业夜间施工噪声得到有效防治。2001年,完成江湾、解放、 鹤洞大桥和内环路等市区主要路桥噪声扰民地段的消音、隔声、降噪工程建设。交通 干线噪声低于70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基本控制在55分贝以内。 5.新污染源控制。2000年完成环境保护各专项的控制性规划,建立健全环 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和环境保护前置管理制度;2001年,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合格执行率达100%。 6.环保设施建设。2000年,建成危险废弃物处理示范工程;2001年, 动工建设垃圾资源发电厂,完成兴丰大型生活垃圾填埋场第一期工程。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率、医疗垃圾集中处理率和危险品处置率均达100%。 7.环保目标责任制。2000年地面水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100%,交通干 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7 0%,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率大于80%,城市污水处理率18%,自然保护区覆盖达 5.9%,环保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2.0%以上,力争总得分80分。2001年,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的分贝,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75%,汽车尾气达标率85%, 城市污水处理率20%,自然保护区覆盖率8%,力争总得分85分。全面完成省环 境保护任期责任制考核指标。 8.环保意识宣传教育。2001年建成绿色学校幼儿园、环境教育达标学校比 例分别达到10%和30%;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环保宣传专题栏目。 (督办牵头部门:市环保局;督办协作部门:市经委、建委、商委、教委、交委、 规划局、市容环卫局、公用事业局、市政园林局、林业局、水利局、工商局、公安局、 卫生局、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交警支队) (五)园林绿化。 1.城市绿化主要指标。2000年和2001年建成区内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 平均比上年增加1.4个百分点(1999年底为29.34%)和1.3个百分点。 (1999年底为27.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每年增加0.2平方米。(1 999年底为7.40平方米)。至2001年末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2%;绿 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8平方米。 2.城市绿化建设。搞好珠江沿岸市区段的环境整治与绿化美化,进一步构筑道 路绿化网络,优化树种配置,美化城市街景,实现四季有花,处处见绿。努力拓展城 市绿地面积,推广垂直绿化和楼顶绿化;2000年完成珠江两岸23公里景观工程 路段及绿化和内环路沿线绿化工程。2001年加快推进各区、街及居住小区清违复 绿工程。 3.城市公园建设。完善提高现有公园绿化管理水平,逐步将一批公园改造为城 市广场或没有围墙的公园;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新公园,大力发展近郊生态型村镇公园。 2000年完成珠江公园(28公顷)和一批村镇公园。 4.白云山风景区建设。搞好白云山风景区的配套建设,完善其生态、游憩、功 能。2000年完成白云山绿化林建设,加快白云山西侧休闲带首期及山上景点建设, 按计划展开风景区道路绿带改造和风景区林分改造与林木抚育工作。2001年初步 完成白云山东南侧清违复绿工作。扩大公共绿地面积。 5.自然保护区与森林公园建设。2000年建成天麓湖森林公园(200公顶)、 龙眼洞森林公园(455公顷)、龙头山森林公园(300公顷)、火炉山森林公园 (606公顷)、铜锣湾森林公园(1333.3公顷)。2001年建成凤凰山森 林公园(1000公顷),并积极筹建聚龙山森林公园(2000公顷)、金鸡山森 林公园(1000公顷)、茅岗鹤林自然保护区(10公顷)。 6.采石场垦复绿化工程。根据市政府《关于将市辖八区及市属特定管理区范围 划分为石矿粘土矿禁采区的公告》(穗府〔1999〕76号)规定,2001年6 月1日前分三批完成广州市区70个采石场的全部关闭工作;其中在第一批1999 年12月31目前关闭59个采石场的基础上,第二批2000年3月1日前关闭6 个采石场;第三批2001年6月1日前关闭5个采石场;并按计划在关闭同时逐步 进行垦复绿化。 (督办牵头部门:市市政园林局;督办协作部门:林业局、市绿委办、规划局、 环保局、白云山管理局、矿办)。 (六)城市标志性建筑、形象工程建设和城市环境艺术。 1.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城市标志性建筑。2000年建成广州艺术博物馆;动工 兴建广州新机场、广州会展中心、广州报业文化广场。2001年建成广州新体育馆、 广东奥林匹克体育场,筹建广州歌剧院。 2.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城市形象工程。按照山水城市特色的要求,重点加快白云 山风景区和珠江沿岸景观带建设;按照凸现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要求,修茸、整 饰一批历史文化古迹和传统建筑保护区;按照历史传统与现代气息相结合的原则,改 造、整饰一批传统商业、文化、旅游区;按照营造现代化城市新景观的要求,建设一 批城市广场、公园、绿地、人文景观和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市、区两级按上述要 求于2000年、2001年10月前分别建成38项和41项形象工程。(具体项 目见附表五) 3.加强城市环境艺术的设计和建设。按照丰富城市建设文化内涵,提高城市文 化品位的要求,着力进行城市环境艺术总体设计,以主要“窗口”区域、城段和历史 文化保护区为重点,分期分批建设城市雕塑、城市灯饰等环境艺术景观。 4.全面实施“光亮工程”。2000年、2001年加大市区灯饰建设力度, 按市“光亮工程”实施计划,重点是对珠江沿岸、主要商业中心区、九运会场馆周边 地区、重要公众活动场所、城市主干道、城市进出道路等实施“光亮工程”。 (督办牵头部门:市建委;督办协作部门: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文化局) (七)居住小区的整治、建设、管理和服务。 1.居住小区的整治与建设。开展清拆违法建筑、各类飘蓬、招牌广告,整治防 盗网,清理“三线”和“六乱”现象及屋顶阳台杂物,实现清违复绿任务;其中19 80年以来建成的居住小区,2000年完成60%,2001年完成70%。按规 划要求,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完善率2000年达80%,2001年全部达标;绿地 2000年达标率为80%,2001年基本达标。2001年完成《广州市危房改 造责任书》规定的32个老居民区危房改造与排危工作。 2.居住小区的管理。强化老居民区的小区物业化管理;1980年以来建成的 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的,2000年达60%,2001年达95%以上。规范小区 治安管理,实行保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率2000年达100%。居住小区的 治安、卫生、环保、爱卫等项管理达到市的标准。 3.居住小区的服务。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社会救助事业,开展社区志愿 互助服务活动和群众性公益活动,2000年小区居民和小区内单位的参与率分别达 到20%和90%,2001年分别达到60%和95%。开展社区医疗、康复服务 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增强居民之间的沟通,提高居民素质。开展 信息智能化小区的试点工作,鼓励建设单位开发智能化物业,加强对高素质物业管理 公司的引导,建设一批智能化管理下的智能小区。 巩固和提高现有的安全文明小区管理水平。2000年和2001年分别创建1 5个国家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和国家级安全文明小区。 (督办牵头部门:市国土房管局;督办协作部门:市综治办、文明办、爱卫办、 建委、绿委办、环保局、规划局、公安局、民政局、计生委、卫生局、环卫局、电信 局、电力局,省、市有线电视台) (八)依法治市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按照“重心下移,立足基层”的改革思路,将城市 规划、国土房地产、市政园林、工商、公安、财税、投资、国有资产、教育、卫生、 市容环卫等方面涉及城市管理可以下放到区的事权,继续下放到区;根据《广州市深 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区应将街辖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监督管理等十二项 事权尽快到街道;2001年9月前要分批将建成区的街带村和镇辖村逐步转制为城 市化管理,市农场系统代管村逐步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起贵、权、 利相一致的运作机制。继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 真正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社会监督,依法治城”的管 理格局。 2.制定一批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规范。2000年出台 《广州市违法建设处罚条例》、《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修订《广州市公 路路政管理条例》、《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修订政府行政规章《广州市 建筑物号牌管理规定》、《广州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以《珠江广州河段堤防建设管理 规定以《广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广州市河涌管理规定》、《广州市水产 品批发市场管理规定以《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汇《广州市危房改造管理办法》、 《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机《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广州市实施〈广东省 计划生育条例〉办法》。2001年出台《广州市除“四害”管理规定以《广州市外 来劳动力管理条例》等规章、条例,形成比较完整的法规、规章体系。 3.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2000年10月前全面落实综合执法六到位(人 员、授权、责任、制度、工作、经费),进一步明确执法内容,理顺综合执法与专业 管理的关系,明确市、区、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与权限,实现一支队伍执法。要 重点保证街(镇)基层执法力量,新成立的街道实行一街一队。建立一支高效、廉明、 公正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健全管理、稽查和监督、行政执法责任人、错案追究、 错案赔偿制度。公安巡警建立协助城管综合执法制度,提高城市管理的科技含量。 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作业改革。在2001年10月前逐 步将市政设施维护、绿化管养、环境保洁、垃圾清运、房屋维修、物业管理等城市管 理作业行为从政府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组建企业性专业公司或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实行城市管理作业行为市场化,逐步实现政企分开。 (督办牵头部门:市城管办;督办协作部门:市城改办、法制局、公安局、市容 环卫局、环保局、民政局、城管综合执法支队)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的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市直各职能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对“三年一中变”工作 的领导。健全各级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充实和加强各级创建 文明城市联席会议领导机构及办公机构,保证办公人员和办公经费的落实。建立健全 严密的组织领导体系,做到各尽所能、各尽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保证“ 三年一中变”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 按照“三年一中变”规划的要求,制订出本地区、本单位《城市建设管理“三年 一中变”规划》,把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下来,把具体任务、 责任分解落实到街、镇和居委会、村委会,落实到单位、岗位和个人,使“三年一中 变”各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配合。 充分发挥广州城市建设协调小组及市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指导作用, 确保各阶段、各专项任务的完成;市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市直各职能部门与各区之间 必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民参与,常抓不懈”的工 作局面;要加强对外对上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争取中央、省驻穗单位和驻穗 部队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四)深入开展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依托文明创建,发动群众参与。各级 工青妇组织在“三年一中变”中,要进一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把广大群众的智慧和 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变”目标上来。坚持把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为群众 办实事、好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广泛开展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宣传教育活动,大力组织开展“告别脏乱,创建文明”、创评无“六乱”街道、无 “六乱”小区和创“平安大道”等创建活动,实施畅通工程,加强创建文明家庭,文 明楼院,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街道、文明小区等基础性工作,提高群众现代文 明素质和参与、支持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性。 (五)严格检查、监督和考核。 强化检查督促。建立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健全检查跟踪督办制度,及时检查管 理是否跟上,制度是否建立,法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以责任书为依据,加强 考评工作,采取巡检、暗检、抽检和民意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区和市直各有关 职能部门的双向考评;分别组织对“三年一中变”八大项任务和15项具体整治内容 进行检查及月考评、半年考评、年度考评,通过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六)营造舆论氛围。 全市宣传、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三年一中变”的宣传发动工作,坚持以正面报 道为主的原则,对“三年一中变”工作中成绩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宣传报 道,树立正面典型。切实加强报纸、电台、电视台和公共场所的公益宣传,引导广大 人民群众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加入创建文明城市行列,做“爱国、敬业、 守法、文明”的文明市民。同时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反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 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进一步发挥关心人民群众利益,为人民群众服务的 作用,为推动“三年一中变”,加快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级市可参照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城市建设管理规划,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 建工作。 附表一:2000年至2001年各区新建肉菜市场计划一览表 附表二:交通秩序整治的18条主要道路 附表三:广州十五大进出口一览表 附表四:广州市城乡结合部建制村一览表 附表五:市级和各区形象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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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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