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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杭州市私人诊所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布时间:2004-07-30
2004年7月30日 (2004年6月23日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 过 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杭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废止《杭州市私人诊 所管理条例 》(1994年11月25日杭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1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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