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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软件企业2002年度年审结果的通知
苏信软[2003]125号
颁布时间:2003-08-12
2003年8月12日 苏信软[2003]125号 各省辖市软件主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常熟市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 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 根据信息产业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的规定和要求,省软件行业协会对软 件企业2002年度递交的年审材料进行了初审。省信息产业厅会同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对初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确认软件企业2002年度共229家企业 通过年审;另有35家企业年审不合格,需限期整改;有13家企业由于连续两年年 审未能通过,根据规定取消软件企业资格并收回软件企业证书。 年审合格的企业凭有效的企业认定证书(加盖年审合格章),向有关部门办理相 关手续并享受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年审不合格的35家企业,不得享受规定的有关 鼓励政策,其2002年度已按软件企业资格享受减免税款应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追 缴;被取消软件企业资格的13家企业,其2001年和2002年度已按软件企业 享受的减免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追缴,这类企业只有按国家相关规定重新申请企 业认定,在获得软件企业证书后才能享受有关鼓励政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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