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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电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文化局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办“网吧”的公告

颁布时间:2000-07-05

     2000年7月5日   根据《江苏省“网吧”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办“网吧”,须向已取得经营许可 证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和多媒体通信业务的经营单位申请并签定业务代理 协议和信息安全责任书,凭业务代理协议副本和信息安全责任书向所在地的市、县( 市)公安机关计算机监察部门申领《江苏省公众信息网络信息服务场所安全合格证》, 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执照后方可营业。本公告之日前已开业的“网吧”,必须 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申请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申办的,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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