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苏省财政法规库
>
正文
江苏省淮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阴市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淮财基[1998]10号
颁布时间:1998-11-30
1998年11月30日 淮财基[1998]1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部门 的监督管理职能,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苏财基[98]8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淮阴市城市 维护建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
上一篇:
江苏省淮阴市财政局关于对物业管理企业实施财务备案登记制度的通知
下一篇:
江苏省财政厅基建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