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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
沪财预[2007]63号
颁布时间:2007-08-14
上海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申请新增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沪人[2007]7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7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51号)精神,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收取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考试费,执收主体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收费对象为参加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包括报名费和考务费。报名费收费标准每人每次10元。
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务费收费标准为:企业管理咨询实务每人每科70元,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每人每科75元。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考务费分基础课和专业课,基础课、专业课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科70元和每人每科75元。
三、收费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票据由执收单位向市财政票据中心办理购印手续。
四、上述收费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应按规定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方式按《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沪财库[2004]29号)规定实行“收缴分离”。
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费、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考试费上缴市级国库,缴库时填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第103类“非税收入”04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项“人事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的第02目“考试考务费”。支出由市级财政局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收费收入上缴中央部分: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务费中的企业管理咨询实务每人每科25元、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每人每科30元;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课考务费每人每科24元、专业课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上缴中央。
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务费应上缴中央部分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缴中国企业联合会,由中国企业联合会集中上缴中央国库。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课、专业课考务费应上缴中央部分,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分别上缴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由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集中上缴中央国库。
五、请执收单位到市财政、物价部门办理《项目登记和票据购印证》、《收费许可证》的注册登记手续。
六、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后,依据国家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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