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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会[2006]14号
颁布时间:2006-03-02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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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高级会计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及本市有关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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