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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吉财法[2003]786号
颁布时间:2003-05-29
2003年5月29日 吉财法[2003]786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3]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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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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