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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李默然、马加、杨仁恺同志比照两院院士享受有关津贴的决定

辽政发[2000]35号颁布时间:2000-10-09

     2000年10月9日 辽政发[2000]35号 为表彰人民艺术家李默然、人民作家马加和人民鉴赏家杨仁恺三位同志在文化事 业上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省政府决定,李默然、马加、杨仁恺同志比照两院院士享受 有关津贴,每月各发2000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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