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天津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0]74号
颁布时间:2000-08-18
2000年8月18日 津国税所[2000]74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0]2号)(略)
上一篇:
天津市农村地区基本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后小学办学标准
下一篇: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