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天津市财政法规库
>
正文
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劳动局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颁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资[1995]17号
颁布时间:1995-02-21
1995年2月21日 津国资[1995]17号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局: 现将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劳动部《关于颁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 办法〉的通知》(国资企发[1994]98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 结合我市具体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办法》及本补充规定的适用范围为本市市、区、县所属各行业的国有企业, 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有“国家资本”的联营企业(以下统称 企业)。 二、企业应按《办法》规定,自一九九五年起,于每年度的二月底之前,根据本 企业年度计划(预计)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包括各项资金、资产和税后利润)的增减 情况(亏损企业根据年度的减亏情况),拟订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申报方案和达到 考核标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填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申报表》,连同必要的说 明材料及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各一式两份,报送企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 报送的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后,要编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申报汇总表》,连同审 查同意的所属企业的一份方案、报表和材料,在每年度的三月底之前,按企业隶属关 系分别报市、区、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定,而后会同财政部门下达。 一九九五年度,企业拟订上述方案后,要填报《一九九五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考核申报表》(格式附后,下同),连同必要的说明材料和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度 资产负债表各一式两份,于三月底之前报送主管部门。市属商业企业由区公司负责拟 订包括公司各国有企业在内的全公司的上述方案,填报有关报表、编制有关材料,并 报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方案、申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后,要编制《一 九九五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申报汇总表》(格式附后,下同),连同审查同意 的所属各企业的一份方案、报表和材料,于四月底之前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 核定。 三、对经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由集团公司 统一拟订包括集团各成员企业在内的全集团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申报方案和达到考 核标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填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申报表》,连同必要的说明 材料及上年度的集团资产负债表(一九九五年报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度的资产负债 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于自一九九五年起的每年三月底之前报市国有资产管 理局核定。 四、凡按市政府规定,明确了已有代行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职能的部门的企业,由 其代行投资主体职能的部门负责拟订所代行投资企业的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申报方 案和达到考核标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填报代行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考核申报表》,连同必要的说明材料及其代行投资企业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一九九 五年报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于自一九九五年起的每年三月底之 前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定。 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收到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方案、报表和材料后,应对企业 的年度国家所有者权益增减情况及方案、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后予以核定,对发现的 问题应及时纠正。 六、年度终了,企业应对经批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的 实际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检查、总结,并按《办法》规定写出总结分析报告,于新年 度开始后的一个月内将总结分析报告连同财务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 部门。 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报送的总结分析报告及监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汇总后提出处 理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会同财政部门予以核定,并按《办法》规定对企 业经营者实施奖惩。 七、年终,对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能否按规定报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的有关 方案、报表和材料,作为对其考核的一项内容。 附件1:关于颁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12月31 日 国资企发[1994]98号)(略) 附件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略)
上一篇:
天津市国资局关于对资产评估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下一篇:
天津市国资局关于建立股份制试点企业国有股权报表制度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