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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新地税发[2006]268号
颁布时间:2006-12-11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税发[2006]149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紧密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加强税源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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