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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5]780号颁布时间:2005-12-2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税源管理,核实税基。
  (一)通过税源分析准确核实税基。针对目前我区主管国税机关存在对所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户数、行业分布、纳税方式、生产经营等掌握不够的情况。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在日常的税收管理过程中利用现有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及时了解税源的总量、分布及变化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一户式管理的基础上,按季统计企业所得税管户、行业分布、纳税方式、盈亏、纳税金额以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情况,及时分析增减变化情况和因素。
  (二)做好重点税源和后续税源的分析和监控管理工作。重点税源企业是指在当地规模较大,税额较大并具有一定稳定性,对当地税收收入增减变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各级国税机关至少要确定5户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并根据税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重点税源管理户数。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源分析工作,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企业销售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影响因素、企业成本费用增减变化情况及影响因素、企业利润增减变化情况及影响因素、企业应缴税款增减变化情况及影响因素、对企业未来应缴税款的测算等。在总体进行税源分析时应着重加强本地区所得税收入税负状况和收入增长弹性分析,主要有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影响所得税税源转化为所得税收入的因素;二是所得税收入与当地经济、政策变动、征管质量等因素的关系;三是企业所得税收入与流转税收入特别是增值税收入的关系;四是利润变化与所得税收入的弹性关系。
  (三)提高所得税入库率。据各地上报和区局调研的情况看,我区所得税纳税申报率较高,但入库率还有待提高。各地要加强所得税税款的及时入库工作,使所得税不留欠税。
  二、强化依法治税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各地要加强对现行所得税政策的学习,准确掌握和理解所得税政策,特别是在减免税审核工作中一定要有较高的责任心。做到既保证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又防止企业通过“翻牌”“脱壳”骗取减免税钻税收政策的空子。各地要注意防止关联企业利用地区之间和企业之间所得税政策差异,通过转让价格等手法转移利润,逃避所得税。
  对减免税到期恢复征税的企业要进行跟踪监控,建立恢复征税档案,将其减免税期间与恢复征税后的经营情况和应纳税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对有意加大成本、费用的行为,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三、加强所得税的基础管理,防止税款流失。目前我区所得税基础管理工作非常薄弱,主要是企业各项基础资料信息不系统、不完整、不规范,日常检查不到位,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未按要求审查,各地要结合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采取有效方式加强户籍管理,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
  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规定,对该管的企业一定要管起来,防止出现漏征漏管户。
  2、加强对汇总纳税企业的管理,严格执行总局和区局明确
  的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名单,对不在名单之内的一律就地征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的日常检查,汇总纳税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在检查汇总纳税总机构时可延伸到分支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补缴税款的一律就地入库。
  3、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必须按税收政策的规定进行扣除,
  不得自行扩大,需要税务部门审批的事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受理审批或上报,逾期的一律不予受理及上报,要按照岗责要求,责任明确严格审批,严防审批的随意性。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后续管理,对不符合有关税收政策,企业擅自扩大扣除范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防对取消审批事项疏于管理的状况。
  4、主管国税机关在日常管理中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
  必须做好企业基础信息资料的收集,特别是所得税各类台帐的建立与登记,防止有台帐而无数据登记或登记不完整,使台帐形同虚设的情况发生,真正发挥台帐的动态管理作用。
  5、积极开展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
  是指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后,通过运用科学指标体系,从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等方面,对比、分析、评价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对比、分析、评价结果进行管理服务的工作。纳税评估工作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要突出纳税评估的重点,主管国税机关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选择的对象主要根据在管理工作中发现有突出问题,如连续几年亏损、关联企业、经营情况异常等确定。二是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各地要在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和企业所得税分析指标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实际水平测定出本地区内有关指标的平均值或峰值。三是在所得税纳税评估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各税间的相互衔接,相互对应。四是注重纳税评估结果的使用,主管税务机关应运用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发现异常的,应首先与纳税人进行约谈,提醒和督促纳税人自行纠正,涉嫌偷税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6、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分类管理和核定征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区局已下发《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目前,我区所得税管理户数中60%以上是自然人投资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些企业财务核算不够规范,纳税意识淡薄,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望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两个《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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