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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新财法税[2005]19号颁布时间:2005-03-0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地税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地税局:
  为继续支持铁路运输体制改革,加快铁路政企分开,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2号),现转发你们,并做以下补充:
  1、为方便征管,现将铁通新疆分公司向乌鲁木齐铁路局系统提供劳务的企业名单附后
  2、凡以前名单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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