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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对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与审计工作相互协调的几点意见
新财检办字[1995]150号
颁布时间:1995-10-27
1995年10月27日 新财检办字[1995]150号 现将财政部、审计署财检字[1995]42号《关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与审 计工作相互协调几点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大检查工作中贯彻执行。 附件:
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对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与审计工作相互协调几点意见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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