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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代理进出口业务代购代销收入列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规定

新国税所字[1995]56号颁布时间:1995-10-16

       1995年10月16日 新国税所字[1995]56号  附件:财政部关于代理进出口业务代购代销收入列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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