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3]86号颁布时间:2003-02-27

     2003年2月27日 新国税函[2003]86号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2002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计高技 [2002]2879号),新疆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2002年度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2002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你局认真贯彻落实。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