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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证件”贴花标准

新国税新字[1995]001号颁布时间:1995-01-05

     1995年1月5日 新国税新字[1995]001号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4]111号《关于对‘报批税 务登记证件“贴花”收费标准的函’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治区国税局新国 税明电字[1994]043号“关于税务登记证审验贴花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严 格遵照执行。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对《报批税务登记证件“贴花”收费标准的函》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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