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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08]63号颁布时间:2008-04-01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中英文对照版)的通知》(国税函〔2008〕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