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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及减免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3]105号
颁布时间:2003-06-05
2003年6月5日 渝国税发[2003]10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及减免税管理工作的精神,进 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国税系统的减免税管理工作,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及其效应 实施有效的跟踪监测,现将加强此项工作的有关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的申报管理 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 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对纳税人申报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凡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期间,无论何种情况(无论享受全部 减免或部分减免、征前减免或先征后返、即征即退、有无收入所得等)均应按规定按 期如实申报; (二)在2003年年底前,各级税务机关应对2002年以来已享受减免税优 惠而未申报或申报不全的问题进行清理,并对所涉及到的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要求其按规定按期进行申报。 二、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及减免税台帐 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及减免税台帐,台帐要细而全,要 全面反映纳税人申请的减免税内容、政策依据,税务机关审批的文号、期限及数额, 以及纳税人实际享受的减免税的具体时间、数额等内容。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要严格按 照《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涉税事 项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国税发[2002]205号)规定执行。 对税务机关在具体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及减免税中遇到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建议 等内容,也要在管理员手册中及时进行记载和登录。 三、严格进行减免税的会统核算工作 在税收计会统方面,应该按照《税收会计制度》严格减免税核算,确保减免税数 据的真实、完整,建立健全减免税统计核算制度。 四、加强减免退库的管理 各单位在减免退库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退库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法违规行 为。 减免税政策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各单位要将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与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放在同一高度予以重视,认真对待,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及减免税的纳税人全面申报后,存在有以何种形式及方法告 知纳税人,使之明确其实际享受了多少优惠并据以核算等具体问题,市局将在调查研 究的基础上,另文作出具体现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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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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