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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软件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3]32号
颁布时间:2003-02-19
2003年2月19日 渝国税发[2003]3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税务培训中心: 现将《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软件成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软件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为在我局培养更多具有软件开发能力的技术人员,开发更多的优秀软件,全面提 高税务信息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与职责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信息中心作为我局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我局软件 成果的组织评选和推广工作,下设软件成果管理组(简称管理组)和软件成果评审组 (简称评审组)。 (一)软件成果管理组 由市局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软件成果的登记、推广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软件成果评审组 由市局信息中心根据参评内容在我局系统内部(或外部)聘请专家组成,负责对 软件进行评审。 二、日常工作 (一)登记 登记工作由管理组组织人员进行。凡是由系统内部人员开发、并已实际应用的, 均可填写“软件成果申请表”(附件1),并连同软件调研、实施、应用效果、总结 等软件成果申报材料(附件2)上报管理组进行登记。 (二)评审 评审组根据管理组提供的材料,组织人员对软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提交评审结 论,确定奖励的等级(一、二、三等)、推广的范围和方式。评审范围:1.结合我 局实际情况,全新开发并取得实际应用的软件;2.对我局现有系统进行功能拓展或 完善并取得实际应用的软件;3.评审组认为可以参评的其它软件。 (三)奖励 经过评审组鉴定合格的,由市局颁发“软件成果证书”。证书可作为软件开发人 员评定技术职称、工作业绩和奖励的依据。 (四)推广 对于有推广价值的,由管理组根据评审组的鉴定结论组织推广。 三、本办法由市局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软件成果申请表(略) 附件2:软件成果申报材料 一、材料填写说明: 该申报材料的内容是对软件成果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以下几个阶段的内容:软 件调研阶段、软件开发阶段、软件运行阶段。目的是为了便于管理组和专家组了解情 况,对软件成果进行评审。 二、材料格式及内容 (一)格式 对申报材料格式上没有固定要求,内容能尽量充分反映软件成果的特性,字数在 3000字到6000字之间即可。 (二)内容 软件成果的名称、开发和应用的时间、解决的主要问题、所需要的资金、产生的 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发人员组成及分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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