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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市财政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三峡电站分成税款缴库和税收计会统事项的通知
渝国税发[2004]78号
颁布时间:2004-03-30
2004年3月30日 渝国税发[2004]78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渝中区财政局、渝中区支 金库: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三峡电站分成税款缴库和税收 计会统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3]12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加强联系, 密切配合,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三峡电站分成税款缴库和税收计会 统事项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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