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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4]69号
颁布时间:2004-03-08
2004年3月8日 渝地税发[2004]6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141)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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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央综治委等八个委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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