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川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6]228号
颁布时间:2006-12-06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为切实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行多渠道、全方位、便捷化地为纳税人服务,根据《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人大评议整改工作的通知》(成地税函[2006]207号)精神,结合人大评议内容,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依照执行。
一、纳税申报期限问题
税务机关除法定节假日外均应受理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理。
二、纳税申报拥挤问题
推行多元化申报提高办税效率。一是继续在全市个体“双定户”中开展银行储蓄扣税和电话报税,六城区确保在年底前全面铺开,以切实缓解办税服务厅压力;二是继续大力推行个体税收委托代征,充实和完善各代征点的服务内涵,强化对协管人员从服务、政策、流程、工作技巧等方面的辅导和督查。
根据纳税人行业类型和经营规模等特点分类,在服务厅较拥挤的城区局实行错时申报;开展预约和延时服务,有条件地方设置排号呼叫系统;办税高峰时期,临时增加办税窗口或零申报窗口。各局在年内应当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好办税服务厅拥挤问题。
三、优化税收服务问题
要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服务程序,创新服务方式,实现涉税事项办理“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实施“多功能、一站式、规范化”服务;在办税场所全面推行星级服务电子评价器;将主要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管理操作规程以及涉税事项附列资料、工作人员职责公开上墙;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礼貌待人;坚持挂牌亮证服务,着装整洁规范,上班时间严禁闲聊闲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上一篇: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精细化管理办法
下一篇: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