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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5]159号
颁布时间:2005-06-10
2005年6月10日 成地税函[2005]159号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 [2005]21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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