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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川地税函[2001]155号
颁布时间:2001-06-04
2001年6月4日 川地税函[2001]155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为我省经济 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各地在实际征管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仍 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代扣代缴工作尚未完全落实,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至今尚未 履行扣缴义务;二是政策执行不到位,擅自提高费用扣除标准,随意缩小计税依据和 降低适用税率;三是违规越权减免;四是不按规定时间征收入库;五是处罚不力。为 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提出如下意见,请 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 充分认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 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功能。 二、严格执法,加强征管。 (一)继续加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力度。一要全面落实个人所得税扣缴登记表 的登记工作,切实提高扣缴质量;二要建立高收人行业的扣缴义务人台账;三要加强 对高收入行业扣缴义务人的管理和检查。 (二)继续加大对高收入者的执法力度。各地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力争对高收入 者的征管取得新突破,今年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落实好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经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要把规模大和效 益好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中介机 构的经营者作为加强征管的重点对象,要求其建账建制,实行查账征收,对不建账建 制或者账实明显不符的,要从高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2、整顿清理航空公司、足球俱乐部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国家 统一的政策规定。凡擅自放宽政策的,必须限期纠正。 3、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报酬的征收管理。各地要按照省局要求,从源泉上加强对 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管,坚决执行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税款办法,防止纳税人和扣缴义 务人分解收入逃避纳税。 4、强化对建筑包工头和企事业单位承包者的征收管理。认真调查测算,摸清情 况,判断其收入申报是否如实。对不实行查账征税的,要从高核定征税。 三、加大稽查力度,确保依法征税。 各地要将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检查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重点。今年要对高 等院校、烟草、高新技术企业、星级饭店、涉外企业等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并按《征 管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要及时曝光偷抗个人所得税大案要案,以震慑违法犯 罪分子,打击偷逃税行为,规范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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