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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严禁加重企业负担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4]335号
颁布时间:2004-11-05
2004年11月5日 成地税函[2004]335号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稽查局: 最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113期政务信息摘转了《世界银行对西部城市 投资障碍的分析》的有关内容,反映西部城市企业税收负担趋高,税务部门要求企业 提前预缴税收和提供的报表过多,企业办理有关事务需花费礼品和宴请方面的开支。 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法治税,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 收过头税和违规提前预征下年度税款组织收入原则。 二 、严禁税务干部接受纳税人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因特殊原因未能拒绝 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将情况报告其纪检监察部门。 三、严禁税务干部接受纳税人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四、减少报表,做到高效、快捷、能动地为纳税人服务。 五、各单位要开展教育,加强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发 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对执行不力、履 职不到位的,追究领导责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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