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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通知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3]51号
颁布时间:2003-03-11
2003年3月11日 成地税函[2003]51号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川地税发[2003] 8号)转发你们,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依照执行。 我市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月额15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 调整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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