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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通知的通知
成地税函[2003]87号
颁布时间:2003-04-29
2003年4月29日 成地税函[2003]87号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校。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 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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