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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意见
成地税发[2003]53号
颁布时间:2003-04-25
2003年4月25日 成地税发[2003]53号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征收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工作,根据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 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纳税申报管理的意义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 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 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加强纳税申报,不仅有利于培 养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的意识,而且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强化税源监控、提高 征管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此市局今年提出加强纳税申报管理的基本思路是:以新《税 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为立足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点,以“优化申报辅导, 强化申报评估”为着眼点,切实解决好纳税申报工作中存在的纳税人申报质量不高、 申报行为不规范、申报内容不真实等突出问题,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管理作 用,进一步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和效率。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就是要以全面深化管户联系责任制为核心,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申报基础 纳税辅导是纳税申报的基础环节,各管户联系责任人要对纳税人进行以纳税事项 为中心的申报辅导,促使纳税人及时、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纳税义务。纳税辅导应以税 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优化税收服务为手段,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能力为目的而具 体进行。 联系人要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充分运用网络资源共享的优势,利用市局统一 软件在计算机上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全面、准确地作出纳税鉴定,重点是税种、 税目、征收范围、所属时期、计税总额、税率、应纳税额以及申报率等项目。 (二)强化过程监控 申报审核是纳税申报的重要环节,申报质量的高低通过申报审核来体现。各单位 要按照“监控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以申报审核为内容,实施有效地动态监控。 联系人应按月进行具体核查,负责对未申报纳税实施催报催缴;对连续三个月申 报税种不齐、零申报或申报异常的,应及时进行实地核查修订纳税鉴定。申报窗口人 员负责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具备纳税人章印、负责人签章、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对不 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资料,应不予受理,以保证受理申报资料的合法性;对符合要求 的申报资料,在受理时,也需加盖审核章和签注审核人姓名。 (三)开展申报评估 申报评估是纳税申报的后续环节,是对纳税人依法纳税真实程度的评判,同时也 是对税务机关申报管理工作的有效检验。各单位要采取“人机”结合的方式对纳税申 报开展评估,将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与涉税基本情况、发票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 关联性对照,找出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纳税申报管理。一是各联系 人要运用计算机自动评估程序对纳税人是否按期进行申报、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及应 申报的税种是否齐全进行评估,并根据机器评估结果及时实施管理;二是在此基础上 切实加强对行业重点户、纳税大户的申报评估工作,以其申报数、发票购用数、财务 会计报表及户情管理情况为基础资料,运用对照、比较、分析的方法着重解决申报异 常、申报不实等问题,做到评估要有数据、结论和对策,促使联系人不断提高管理水 平。 (四)全面优化纳税服务 1、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从今年起,市局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 中扩大电话申报的实施面,优化征管工作,降低纳税成本。 2、规范办税程序。各单位要在申报大厅实行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明确申 报程序、办税流程、办税时限、政策法规等;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制和分类管理制的单 位,要专门为A级纳税人开设“绿色办税通道”;申报期内各业务科(室)人员可轮 流在大厅值班,为办税人员提供近距离、面对面的释疑解惑和现场指导,确保纳税申 报顺畅、快捷、高效。 3、推行简易申报方式。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定期定额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 方式,目的是便利纳税人申报纳税和减少税务机关征税成本。 三、目标管理,强化考核 (一)加强申报管理目标考核 各单位要按照“健全岗责体系,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责任追究”的思路,加强申 报率和申报质量的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应包括:对 联系人的申报率、是否实施催申报、是否对异常申报户进行实地调查、是否能准确认 定当月应申报户数、是否做好申报评估等。 (二)加大申报违章行为处罚 各单位要按照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违反申报管理的纳 税人给予相应处理。对逾期申报的该罚款的一定要罚款,该采取发票停供措施的一定 要采取,该进行违法公告的一定要进行公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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