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四川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电话申报的意见
成地税发[2003]52号
颁布时间:2003-04-25
2003年4月25日 成地税发[2003]52号 各区(市)县地税局,市局各征收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切实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效率,方便 纳税,根据总局“科技加管理”指示精神,市局决定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我 市地税征管实际,在全市个体工商户中积极推进电话申报纳税。 一、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个体税收税源零星分散,税收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特别是随着我市个体、 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仅城区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截止2002年底已达近10万户, 我市个体税收征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日趋突出。为此,市局决定今年在城区个体工 商户中大力推行电话申报纳税方式。“电话申报”是指纳税人通过拨打税务局指定的 报税服务电话,按照电话语音提示,输入相应的操作指令,由计算机完成申报纳税, 并通过税银联网进行下帐的一种纳税申报方式。推广使用电话申报是推进分类管理, 强化个体税收征管,提高个体税收管理效率,降低个体税收征收成本的需要;是保证 税款安全、及时、足额缴库和廉政建设的需要;是优化税收服务,简化办税手续,方 便缴税的需要。各级税务机关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推行个体工商户 电话报税为契机,实施分类管理,使我市个体税收征管在申报形式、缴纳方式上实现 新突破,切实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 二、精心组织稳步实施 (一)加强宣传,做好辅导电话申报具有准确、快捷、方便等特点,已愈来愈受 到各级税务部门的重视和纳税人的欢迎。此次我市推行使用电话申报纳税工作不仅涉 及面广,而且是与分类管理相结合,是对传统缴纳方式的一种新突破,是加强征管、 方便纳税的一项新举措,各单位要做好深入细致地宣传,积极鼓励按期纳税的个体工 商户使用电话申报,真正让他们感受到“电话报税,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即可申报”。 (二)搞好调查,规范核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双定户”的定额管理,突出抓 好典型调查工作,规范核定工作,严格按照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 额四个步骤,公开、公平、公正的核定税负,确保电话申报数据的准确。 (三)做好准备,协调配合1、制订工作计划,搞好局内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做 好信息平台搭建和征管数据库的数据对接。2、对进行电话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的基本 资料和核定的应纳税额,在征管数据库中进行登记录入。3、对进行电话申报的个体 工商户实行税银一体化,让个体工商户在指定银行开立缴税帐户,并将该帐户号登记 入征管数据库中。4、与指定银行签订电话申报代扣税款协议书。5、按照分类管理 的原则和在纳税人自愿的前提下,与参加电话申报的纳税人签订相关协议。 三、分类管理及报税方式 电话申报既为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实施分类管理提供了条件,也极大地方便了 纳税人。各单位在试行电话申报中,可将个体工商户分为按期纳税户、新办纳税户、 逾期纳税户,分别采取不同的报税方式,具体是:1.按期纳税户。实行“按期纳税 电话报,足不出户即申报”。2.新办纳税户。实行“新办纳税到大厅,接受辅导再 申报”。3.逾期纳税户。实行“逾期纳税到大厅,先行处罚补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范围:2003年底六城区地税局要在所征管的个体工商户中全面推行电 话申报,有条件的其他区、市、县局可以在征管的纳税户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体工商 户开展电话申报的试点工作。 (二)电话申报工作的开展,要按照简便、规范的原则,使用统一的电话申报号 码,统一的电话语音系统软件,统一的征管软件和统一的内容、标准、程序进行。 (三)做好与银行之间数据传递工作以及帐务核对工作,确保电话申报数据真实 性。 (四)做好电话申报纳税人完税凭证的打印工作,按规定向纳税人提供完税凭证。 (五)在推行过程中,对遇到的疑难问题和特殊情况要及时同市局联系,妥善处 理。 (3)
上一篇: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意见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