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4-01-28
财政部近日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同时废止。仔细阅读新旧规定,不少规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就相关内容作了对比分析,供大家参考学习。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新旧差异对比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新旧差异对比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 管理办法 财行〔2013〕531号 |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行〔2006〕313 |
差异 |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
取消“生活需要”,差旅费范围为“国内”,突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
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给予范围明确。 事业单位是专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
删除“公杂费”增加“市内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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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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