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财政支出日益向民生倾斜
录入时间:2008-12-24
【中华财税网2008/12/24信息】 促进社会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加大对环保和生态建设的支持
财税改革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从1980年起实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财政包干制到分税制,再到1998年,决策层明确提出了“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中国的财政管理愈来愈注重对社会民生的服务。为了理清中国财政改革的清晰脉络,探讨财政改革在30年改革开放中所发挥的作用,记者日前专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财政高度集中显现弊端
问:改革开放前,中国的财政管理是怎样的状况?
贾康: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形成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的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制度。实践证明,这种财政体制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又存在明显缺陷。
首先,以非税收入为主的财政收入制度。其内容包括以低价统购农副产品和低工资制;国营企业利润几乎全额上缴;国有、集体经济税收收入居次要地位等。
其次,事无巨细大包大揽的财政支出体制。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全社会如同一个大工厂,国家财政类似大工厂的财务部,其大而宽的财政支出机制具体表现为:财政成为社会投资主体,财政包揽各项社会事业。
这种高度集中的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其弊病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逐渐显露,由于中央政府基本上实行统收统支和高度集中的管理,忽视了各部门、各地方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自主权利,成为妨碍中国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改革开放时代成为经济市场化改革需要打破其约束的重要环节。
建立分级财政体制框架
问: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大致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段?
贾康:在中国以渐进性为显著特点的改革中,财政改革的过程可大体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财政成为宏观层面解锁“高度集中体制”的突破口,以行政性分权的方式,通过逐步退出传统的资源配置领域,推动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化,并探索自身职能向公共化内涵的转变。从改革开始一直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之前,这是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一个比较长的量变积累期和试验期,时间跨度大致是从1978年到1992年。
第二阶段,自1992年中国确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目标模式起,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进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设和完善时期,财政方面相应于1994年进行了根本性的制度改革,通过经济性分权,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其后又将财政公共化的目标明确定为弥补市场失灵,在这一过程中,财政管理以增量拓展和存量的结构性调整,继续完成传统职能的退出和对改革进程的驾驭,以及对改革全局的促进与配合。
从“分灶吃饭”到“分税制”
问:第一阶段的财政改革有哪些成效和弊端?
贾康:在财政改革初期的一些举措中,最具重要性和代表性的,是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分灶吃饭”。国务院于1980年2月颁发了《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新的财政体制由“一灶吃饭”改为“分灶吃饭”,分为中央一个灶,地方20多个灶,打破了吃大锅饭的局面。在财力的分配上,由“条条”为主改为“块块”为主,大大增加地方的财政权限,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建设和社会事业。
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它的弊端也日益明显,主要表现为:仍然束缚企业活力的发挥、无法实现真正的公平竞争;强化地方封锁、地区分割,客观上助长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投资膨胀;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仍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运行结果带来财力分散,地方缺乏必要的税权和稳定财源,中央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主动权。
问:伴随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财政改革又做了哪些调整?
贾康: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并延续至今。这次改革的关键内容是,以构建分税分级财政体制来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关系,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职能转轨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改革奠定基础。实行分税制,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的理财积极性并促进了企业的公平竞争,开启了后续深化改革推进公共财政转型的空间。
加强财政支持民生力度
问:财政收入体系改革后,财政支出体系有哪些跟进?
贾康: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功后,财政支出管理体系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