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0-08-30
【中华财税网2010-08-30信息】 当前,许多大型企业将创业投资的目光投向具有高附加值和极强成长性的高新技术领域,由此带来的相关涉税诉求不仅多,而且往往十分紧迫。如何满足大企业这方面的涉税诉求,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我们在为某公司提供纳税服务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大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对纳税服务的迫切需求,也看到了为大企业投资提供纳税服务的价值。
具体来说,当企业在进行创业投资时,往往会面临较大的市场、技术、环保、资金和税务等诸多风险,尤其税务风险。据调查,税务风险对企业投资阶段的影响,要远远大于稳定发展阶段。由于创业阶段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较大,也决定了大企业在投资时需要优质的纳税服务。大企业投资时,要面临很多全新的问题需要管理层决策。但是,管理层在进行决策时又需要有扎实的依据,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收优惠导向、行业税收数据等都可能成为企业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而这些信息大企业往往很难依靠自身的力量及时、准确地获得。此时,周到、细致的纳税服务就显得格外有价值。另外,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对政策细节容易忽视、对税务风险缺乏防范意识等原因,也使得大企业在创业投资时及投资初期对纳税服务有着迫切的需求。
笔者认为,要真正做好这方面的纳税服务,需要从大企业所在地政府及其主管税务机关两个层面上下大力气。
从大企业所在地政府层面来讲,应该打破原有的管理模式,设立专业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大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事务,解决大企业发展中涉及的疑难问题,将纳税服务和其他部门提供的服务有机地融合在一起。简单来说,除了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服务外,大企业在创业投资阶段还迫切需要财政、金融、城建、环保等多个部门的综合服务。因此,只有将税务部门在纳税申报、税务审核、发票认证、规范创业投资税收管理核算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和其他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有机融合起来,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上才能真正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
从主管税务机关的层面来讲,应该努力营造为大企业创业投资服务的良好氛围,将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尤其应该加强制度建设,使大企业投资后进入科学、规范的轨道运行,克服纳税服务措施的表面化和短期行为,确保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扶持大企业参与创业投资管理制度,例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等为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同时,还应该规范部门责任、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业务关系、责任追究、考核监督等内容,建立起为大企业创业投资服务的长效机制。另外,还应该大力推行阳光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别是要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并做到全程跟踪服务。对于易出现的风险点,应该做好事前提醒工作,并引导、鼓励和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实现以查促管,构建和谐的税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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