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法规解读 > 正文

税务总局解读纳服司新职能:一切以纳税人为中心

录入时间:2008-11-07

【中华财税网2008/11/7信息】  “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纳税服务工作,将以纳税人为中心,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将成为纳税服务工作的愿景。”刚刚履新的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范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在国家税务总局这次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纳税服务司最为引人注目。外界评论说,这个专司纳税服务职能新机构的成立,体现出中国税收管理从“管制”向“服务”的转型。对此观点,范坚表示认同。由原征收管理司司长改任纳税服务司司长,范坚对这种“转型”的感触最深:“这不仅是管理方式的‘转身’,更是管理理念的进步。”
  范坚说,按照现代公共政府理念,政府的职能是通过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因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当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和公仆意识,义不容辞地为纳税人服务。
  新机构、新理念、新职能。范坚说,纳税服务司作为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着以下职责:编制全国纳税服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税务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拟订纳税服务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编制分类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参与涉及纳税服务和纳税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和研究;承担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和渠道管理,包括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总局外网纳税服务和征纳互动频道相关栏目、短信系统及知识库等方面的管理,参与相关的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面向纳税人的宣传、服务产品的制作,统一规范纳税人使用的各类表格、文书,编制分类纳税服务指南,扩大无偿提供服务的范围;拟订面向纳税人的办税公开的内容、方式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拟订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拟订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处理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和举报,组织开展除税务行政复议、应诉以外的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范坚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把我们的主要工作职责归纳为“十六个字”: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这“十六个字”是对我们职能定位的高度概括。范坚认为,这样的职能定位要求税务机关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艺术地传导给纳税人,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既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有利于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又符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这样的职能定位下,税务机关将成为连接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据了解,根据其主要职能,纳税服务司日前已经完成了内部处室的设置,人员配置也已到位。纳税服务司共设五个处:综合处、制度处、税法宣传处、办税服务处、纳税人权益保护处。
  谈及今后的工作设想,范坚表示,新成立的纳税服务司将致力于解决“为了谁”和“怎么为”的问题,将“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作为愿景,并将工作目标确定为:以法律为依据,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流程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逐步提升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努力在“准、快、好、省”上下工夫,促使税收征纳关系和谐发展。所谓“准”是指为纳税人咨询的各种税收问题释疑解惑要规范、准确;“快”是指税务机关工作效率要高,使纳税人办税便利;“好”是指税务机关的服务内容针对性强,服务形式要多样化;“省”是指纳税人的纳税成本要低廉。
  范坚透露,近期,他们将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纳税服务调查,通过面访、电话采访、网上调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我国纳税服务现状进行抽样调查与评价,以客观、真实地反映现状,找准问题;研究拟定纳税服务工作规划,将进一步明确纳税服务的工作定位,着重解决今后一段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内容包括纳税服务的战略目标、工作职能、服务标准、工作步骤、工作机制等;精心准备明年年中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纳税人的需要,策划并组织编写分类的纳税指南;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以金税工程三期为契机,依托信息化,全面拓展服务渠道,建立统一服务平台,试行并推进服务专业化;研究建立纳税服务考核与培训机制;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督与管理的制度建设,抓紧修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基础性规章制度建设,实现行业监管工作重点向基层转移,监管工作重点向执业质量转移。
  范坚说,纳税服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组织保障至关重要。他主张,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应当设立纳税服务的专门司、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纳税服务工作,而市以下则应当建立纳税服务中心,将各种服务渠道集成在一个平台上,使之成为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的枢纽,力求纳税服务体系的专业化、扁平化,从而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统一、高效的服务,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避免纳税人“多头找”、“多次找”,切实增强咨询的确定性和服务的便利性,真正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
  据了解,广东省广州市国税局、广州市地税局,江苏省徐州市地税局等单位在这方面已进行了成功探索,并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欢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