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4号 颁布时间:2013-09-1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将统一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并定于9月底、10月初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现就系统切换期间全省涉税事项办理的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一)国家税务局将暂停办理除以下业务外的涉税事项。
1、2013年9月23日至
2、2013年9月22日18:00至10月1日0:00期间,纳税人可照常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海关完税凭证网上采集比对业务。
(二)地方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事项。
二、
三、
请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需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的纳税人,请于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