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江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7]36号颁布时间:2007-01-30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7]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计税价格数据在省局FTP网:centre\流转税处\车购税\总局下发最低计税价格\2006年\四季度目录下,请自行下载并做好数据替换工作。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