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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赣地税函[2007]21号颁布时间:2007-02-26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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