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函[2007]12号颁布时间:2007-01-11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为促进外贸出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计划,现分配下达我省2007年第一批出口退(免)税计划(详见附件)。请按照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的退库和免、抵税的调库工作。
附件:2007年第一批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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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第一批分配 |
本年累计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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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免)税 |
退税 |
免抵调库 |
退(免)税 |
退税 |
免抵调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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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55,600 |
257,200 |
9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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