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颁布时间:2013-12-12
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34号公告),本市自
一、新版税收票证的种类
表见附件
另,《税收定额完税证》、印花税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仍沿用原有样式。
二、税款滞纳金的加收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立的新版税收票证式样,票面无滞纳金加收栏目,因此自
对于
三、其他事项
2013年最后一个工作日(
(一)12月31日本市纳税服务大厅(包括房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对外办公时间不作变动。
(二)纳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ARM机)自
(三)12月31日本市零散税收委托征管平台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暂停一天(不包括个人住房房产税代征税款业务),之前开具发票未汇总开具缴款书的,须于当天至大厅汇总开具通用缴款书,并确保当天至银行缴纳税款。
特此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