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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税〔2013〕34号颁布时间:2013-06-21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3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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