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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公布《上海市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沪国税所〔2013〕11号颁布时间:2013-06-04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市财政监督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精神,现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审核确认的《上海市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上海市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美丽心灵社区公益基金会

  2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

  3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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