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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税办[2009]15号颁布时间:2009-06-26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务登记中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办函[2009]198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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