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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1970-01-01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立足财政部门职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支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生产。
一是地方财政部门要切实发挥中央财政已出台的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社会保险、政府采购等政策作用。
二是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在省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研究支持医疗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政策。
三是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协同监管,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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