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8-07-03
【中华财税网2018-07-03信息】7月1日正式施行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明确,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外部凭证则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该企业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上一篇:中国增值税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篇:我国将采取四方面政策措施扩大进口